
为深入推进“清朗·2025年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驻马店市网信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下:
近日,驻马店市网信办巡查发现,今日头条账号“驻马店小刘”发布“驻马店人均负债20万”不实视频,恶意炒作财经信息,歪曲解读数据,唱衰经济,误导公众。市网信办快速联动属地网信、公安部门进行处置。经查,账号所有人刘某看到外地网民发布的“人均负债二十万”信息流量较大,便改成驻马店进行传播,意图博取关注。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并行政处罚500元。
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自媒体已成为金融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但也成为虚假信息滋生的温床。
除了宣传人均负债20万新闻,近期
近期两起典型案例——"驻马店人均负债20万"不实信息和"青岛陈行长"虚构客户赖账事件,为所有从事贷款中介业务的自媒体人敲响了警钟。
这些行为不仅扰乱金融秩序,误导公众认知,更触犯了法律法规,最终招致法律制裁。本文将通过剖析这两起事件,揭示夸大宣传与数据造假的危害,探讨贷款中介行业的合规边界,并提出构建健康行业生态的可行建议,以期引导从业者恪守职业道德,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金融环境。
近期,自媒体贷款中介领域曝光的两起典型违规案例,揭示了行业存在的乱象及其严重后果。第一起案例涉及今日头条账号"驻马店小刘"发布"驻马店人均负债20万"的不实视频。该账号所有人刘某并非基于真实数据,而是看到外地网民发布的类似信息流量较大,便简单将地点改为驻马店进行传播,意图通过夸大负债数据博取关注12。这种恶意炒作财经信息、歪曲解读数据的行为,不仅唱衰了当地经济,更严重误导了公众对金融状况的认知。驻马店市网信办迅速联动属地网信、公安部门进行处置,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进行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并处以500元行政处罚48。
第二起案例更为复杂,涉及一位自称"青岛陈行长"的短视频博主。该账号发布大量内容雷同的视频,激烈声讨教师、护士等职业群体"失信",声称这些客户在其帮助下获批几十万贷款后拒付3%的居间服务费3。经调查,所谓"陈行长"实为青岛华创中芯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其发布的"客户赖账"故事完全是精心策划、批量复制的引流剧本3。这些视频采用固定套路:以"社会需要真诚的人"开头,然后指名道姓地攻击特定职业人士,使用几乎相同的文案结构,旨在引发观众对"失信者"的谴责和对博主的共情。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指出,如果存在合法合同,客户不太可能仅为逃避几个点的服务费而选择违约并承受网络曝光风险,这种剧情"于情于理都难以成立"3。
表:两起典型案例对比分析
对比维度 | "驻马店人均负债20万"案例 | "青岛陈行长"案例 |
---|---|---|
违规性质 | ||
传播动机 | ||
内容特点 | ||
法律后果 | ||
社会危害 |
这两起案例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共同揭示了贷款中介自媒体为吸引流量和客户而采取的不择手段的做法。值得注意的是,"青岛陈行长"所使用的控诉文案并非原创,而是全国范围内众多助贷企业账号广泛使用的"引流剧本",从南到北大量账号发布内容如出一辙3。这种现象表明,贷款中介行业的某些违规做法已经形成标准化操作模式,危害性更为深远。正如青岛一位资深文旅博主指出的,这种虚假剧情的核心恶意在于对特定职业群体的诽谤,将教师、护士等社会普遍尊重的职业塑造成"忘恩负义"的负面形象,容易煽动公众对这些职业的误解和对立情绪3。
贷款中介自媒体夸大事实与编造数据的行径绝非无害的营销手段,而是会触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对多个层面造成实质性损害。从个体消费者到整个社会经济秩序,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编织了一张危害网络,其影响远比表面所见更为深远。首当其冲的是公众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被严重侵害。当"驻马店人均负债20万"这样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时12,普通民众无法辨别真伪,可能基于错误认知做出不当的财务决策,如恐慌性借贷或非理性消费,最终陷入更深的债务困境。
更为严重的是,这类行为会扭曲市场信号,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虚假的高负债数据可能引发不必要的市场恐慌,影响投资者对区域经济的信心;而像"青岛陈行长"那样虚构大量客户违约案例3,则会人为制造行业"高违约率"的假象,导致金融机构过度收紧信贷政策,最终使那些真正需要资金支持的合规借款人面临更严格的审查和更高的融资成本。这种市场信号的失真会形成恶性循环,破坏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
从法律视角看,贷款中介自媒体的不实行为已触碰多条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构成犯罪5。虽然"驻马店小刘"仅被处以500元罚款14,但若其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或获利较大,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而"青岛陈行长"编造故事诽谤特定职业群体的行为,则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3。
从行业生态角度观察,少数从业者的违规行为会污染整个行业的声誉。当消费者频繁遭遇夸大宣传或虚假信息后,会对整个贷款中介行业产生信任危机,使那些合规经营的从业者也面临获客成本上升、转化率下降的困境。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若持续蔓延,将导致行业整体形象受损,最终可能招致更严格的监管干预,压缩所有市场参与者的生存空间。正如无锡律师刘波在实务中所见,某些中介的做法确实败坏了行业风气,使得许多合规从业者也不得不面对客户的不信任6。
贷款中介自媒体违规行为的多层次危害
消费者层面:误导金融决策、侵犯隐私权、加重债务负担
行业层面:破坏公平竞争、抬高获客成本、引发信任危机
市场层面:扭曲价格信号、干扰资源配置、增加系统性风险
社会层面:激化群体矛盾、浪费执法资源、损害诚信文化
特别值得警惕的是,这类行为对社会诚信基础的侵蚀作用。当"欠债百万"的摆拍视频充斥平台10,当职业群体被系统性污名化3,公众对媒体内容和社会基本诚信的信任度将不断降低。这种信任资本的耗损是难以量化的,但修复起来却需要付出巨大代价。正如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分析的,在存在合法合同的情况下,客户仅仅为了逃避几个点的服务费而选择违约并承受网络曝光的可能性极低3,这些虚构的"失信"故事实际上是在人为制造社会对立,破坏本已脆弱的商业诚信环境。
贷款中介业务本身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规运作对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多元融资需求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如何在法律框架和职业道德约束下开展业务,是每个从业者必须清楚认识的课题。从法律角度界定,贷款中介提供居间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本身并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5。问题的关键在于服务过程是否透明诚信,是否存在欺诈或误导行为。
贷款中介业务的合法性边界主要体现在几个关键环节。首先是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中介机构必须向客户清晰说明贷款产品的真实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核心条款,以及自身收取的服务费标准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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