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贡献征信、轻松赚钱”,听起来很轻松实为骗局的“职业背债”套路屡次出现。一些消费者因轻信“只贷款不还钱”而身陷巨额债务,甚至面临信用破产、刑事追责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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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包装“背债人”
其中有媒体报导,在福建某村,53岁的黄某礼被伪装成中介的人包装成“优质客户”,通过工作造假、流水造假、虚构装修等。从三家银行骗取四笔贷款共计48.2万元,最终因无力偿还沦为“职业背债人”。
而这样的案例还不少,大家都在追逐利益。村民陈某军背了41万元,村民王某长背了四笔贷款共计72.8万元,村民陈某壮背了两笔共86万元等等。
“职业背债”骗局常以“无需还款”“短期高收益”为噱头,诱导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办理贷款,经手人抽取高额“手续费”。为骗取银行资金,这不是简单一个人可以完成。在一些已经披露的案例中,非法中介、炒房客、甚至个别银行客户经理“里应外合”,层层瓜分贷款,银行贷前、贷中、贷后“三查”机制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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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债人”的下场
对借款人影响巨大。一旦下款,收到的酬劳只是冰山一角。背债人不仅面临银行催收、罚息、诉讼,征信记录也严重受损,银行也会对背债人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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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债人”花样套路
“背债人”业务千变万化,近期北京市丰台区查处一起别样的背债案,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公安、检察机关,成功查办全区首起“职业背债人”违法案件,对幕后操纵者、“挂名”法定代表人实施“穿透式”执法。
经查,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从事开办幼儿园的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田某为逃避法律责任,以支付“挂名费”的方式先后让两名“职业背债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24年,在收取大量幼儿家长学费后闭园停业,实际控制人田某失联。
案发后,三方迅速启动行刑衔接机制,通过资金流向、登记档案等多维度固定证据,依法撤销两次虚假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对该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涉案两名“职业背债人”定义为虚假市场主体登记的直接责任人,实施市场准入资格限制,在撤销登记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实现“一次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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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聚焦严查
下一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深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共研、案件共办”协同机制,聚焦教育培训、预付式消费等重点领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专门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远离“职业背债”陷阱。目前,公安部与金融监管总局正联合开展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的专项工作。
来源:市监方正;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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